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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堂做菜、煮饭人员(山秀村委、大怀山风电场)
岗位职责:
1、制作早、中、晚餐,负责职工食堂的运作及管理;
2、对职工食堂的出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;
3、做好职工食堂食材质量、环境卫生、安全生产的工作;
4、检查、指导职工食堂所属各岗位员工的日常工作,使之符合操作规范;
5、执行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任职资格:
1、具有5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,会粤菜及川湘菜或其他菜系,炒菜技术好,出品清淡与口味好要兼得,有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更好;
2、具有一定厨房管理经验,能有效合理的安排、分配工作,并有一定的厨房培训能力,能在生产中发现问题,解决问题;
3、具有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健康证,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,无犯罪记录,个人无酗酒情况。
工作待遇:3000—3500元/月,央企内部职工食堂,上六休一,包吃住。
灵山县江南大道金山大厦3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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